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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/12/25

美式英文 vs. 英式英文

美式英文 vs. 英式英文
幾個月前在朋友家聚餐,朋友未滿六個月的小孩突然哇哇大哭,新手父母手忙腳亂的,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找奶嘴,光是這個說詞,美國人稱為 pacifier,席間的英國人說是 dummy. 然後,美國人聽了又哈哈大笑了起來,因為 dummy 通常是指假人,或是呆子。(有一系列的書稱為 XXXX for dummies. 其實是以幽默的口吻來傳達這本書用簡單清楚的方式,連不聰明的人都能看得懂) 如果照字意翻,小孩需要吸假人或是呆子才能停止哭鬧。雖然大家都明白是什麼意思,不過這種用詞上的差異有時還是很有趣。另一位幽默的朋友開玩笑說,奶嘴全世界通用的語言應該是叫做 mute button 才對。

會想起這件事,是因為之前有一位澳洲的教授想要申請柏克萊的教職,請我幫他寫推薦信。這位教授在他的專業領域鼎鼎有名,他年輕時拿了兩個跨領域的學位,而且都各自是系上第一名畢業的。兩個領域還差了十萬八千里。他博士一畢業即被高薪聘到歐洲的大學去教書,可以說是神人級的人物。這位教授發表過無數的論文,他的英文當然是無懈可擊。不過,他的CV排版格式對美國人來說,卻怎麼看都不對味。因為我也受過英式的教育,所以我可以體會為什麼他要那樣寫。

這很像如果你想申請台灣的研究所,但是你在申請文件上寫說「我是搞科研的,我本科的專業是計算機」,這句話沒什麼不對,不過一聽就知道是對岸的用語,所以台灣人會覺得看起來很不習慣,如果把這句話改成「我是研究科學的,我大學的主修是資工」,看起來就會對味很多。相對的,如果你要申請對岸的學校,也不應該把文章寫得很台。

這種文化上的差異,是很微妙的,並不是說哪一種比較正確,只是如果可以的話,要盡量照著你讀者熟悉的文化來選詞用字以及做編排。

在用英文寫申請文件的時候也一樣,例如你在寫申請文件,說你很喜歡踢足球,但是你用的字是football,美國人第一眼看到,會以為你講的是美式足球,就是戴著安全帽,然後抱著球撞來撞去的那種,在美國足球是叫作 soccer。


Cambridge dictionary 中,有很仔細說明哪個字是美式或英式的用法,當你不確定的時候,可以查查看。

順便附上一個有趣的影片,兩個可愛的UK&US女生的對話: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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